GB/T 9397-2013 是中國國家標準,標題為《直接輻射式電動揚聲器通用規范》(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irect radiating loudspeaker)。
該標準規定了直接輻射式電動揚聲器的通用技術要求,包括設計、制造、檢驗、試驗方法等方面的內容。直接輻射式電動揚聲器是一種常用于音響系統的聲學設備,其設計和性能要求在標準中得以明確規定。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直接輻射式電動揚聲器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貯存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廣播收音機、電視廣播接收機、磁帶錄音機,家用多媒體等同類電子產品用電動式揚聲器。
二、試驗項目:
振動試驗、碰撞試驗、跌落試驗、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跌落試驗機、碰撞試驗臺、振動試驗機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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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碰撞試驗:
揚聲器以垂直、水平位置各半數安裝于碰撞臺上,以加速度為100 m/s2±10 m/s2 ,脈沖持續時間為16 ms,脈沖重復頻率為40次/min~80 次/min,脈沖波形為近似半正弦波、碰撞次數為1 000次±10次,試驗后檢查。
跌落試驗:
以大包裝箱為單位,跌落面見表2圖,跌落順序為3(底)-2-5-4-6(4個側面)各一次,依次將3-2-5-4-6向下,將試品提升至規定高度,受試面與地面平行,在保證各向初速度為零的情況下,突然釋放,使大包裝跌落于平整的水泥地面上,大包裝與地面接觸時的狀態不作規定﹐試驗后檢查。
樣品數量少于大包裝箱整體所含數量時,應使所抽取的樣品分別置于包裝箱的各角(當底面各角未布滿樣品時頂面各角不應放置樣品),樣品未占滿包裝箱部分應以同類型樣品填滿(但試驗后不作檢查)。當抽取數量大于包裝箱整體所含數量時,除對已成整箱樣品試驗外,所余樣品應按小于整箱試驗情況進行。
高溫負荷和貯存試驗:
將揚聲器置于高溫箱內,按GB/T 12060.5-2011中圖7規定接線﹐當箱內溫度逐漸上升到55 ℃±2℃時,給揚聲器饋以相當于四分之一額定噪聲功率的電壓,連續工作16 h后切斷電信號,溫度保持不變,再擱置2h,將揚聲器取出1 h內檢查完畢。
通過遵循 GB/T 9397-2013 標準中規定的通用技術規范,制造商可以生產符合要求的直接輻射式電動揚聲器,確保其在音響系統中的性能和質量滿足標準規定的要求。同時,該標準也為用戶選擇和使用電動揚聲器提供了技術依據,保障音響設備的聲音輸出效果和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