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485-2007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標準名稱為“道路車輛 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 環境耐久性”。該標準規定了道路車輛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環境耐久性試驗方法和評定要求,旨在確保這些裝置在各種環境條件下的正常工作和長期可靠性。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輛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環境耐久性試驗的一般要求、試驗項目(前照燈和前霧燈的熱循環試驗,通用的熱循環試驗、熱沖擊試驗、熱變形試驗,鹽霧試驗﹑防塵試驗、隨機振動試驗、防水試驗﹑配光鏡強度試驗、耐潤滑油、耐燃油和耐清洗液試驗﹑光源輻照試驗),適用性、設備、試樣﹑試驗條件、試驗方法和結果判定等。
本標準適用于M,N和О類機動車輛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回復反射器除外)。
二、試驗設備:
淋雨試驗箱、砂塵試驗箱、高低溫試驗箱、鹽霧試驗機等
附:環境試驗設備匯總
三、試驗要求(部分):
1. 每項試驗應使用新試樣,根據試驗項目的需要也可以使用同一試樣進行不同的試驗。
2. 對于為12V和24V系統兩者設計的裝置,除配光性能外,全部試驗應使用光源標稱電壓為24 V的裝置。配光性能應按相關標準規定檢驗。
該標準適用于所有類型的道路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輛等。通過按照該標準進行環境耐久性試驗,可以評定道路車輛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適應性和可靠性,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