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T 016.11-1992 海洋儀器基本環境試驗方法 試驗Fc:振動試驗》是一項關于海洋儀器基本環境試驗方法的標準,其中的試驗Fc指的是振動試驗。
該標準旨在為海洋儀器在使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振動環境提供測試方法,以評估其抗振性能。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類型的海洋儀器,如探測器、測量儀器等。
一、范圍:
本試驗方法對振動試驗的要求,即嚴酷等級,由頻率范圍、振幅值及持續時間三個參數共同確定。
試驗樣品應根據所安放的船舶大小和位置,以及對儀器的正常工作要求來選擇試驗參數。
二、試驗設備:
振動試驗機(點擊查看)
三、試驗程序(部分):
試驗樣品應從下列兩種方法中選擇其中的一種進行耐久試驗。其中掃頻試驗法更合適。建議優先選用掃頻試驗法。必要時可將頻率范圍劃分成幾段進行,但不能減少試驗樣品所受的應力。
a。用掃頻試驗法進行試驗:
應按3.1和3.2規定的頻率范圍、振幅值和試驗持續時間進行掃頻試驗。
b。用定頻試驗法進行試驗:
當用該方法進行試驗時,不是在由振動響應檢查所獲得的危險頻率上進行,就是在有關標準所規定的預定頻率上進行,當進行危險頻率的試驗時,其振動頻率應保持在該危險頻率上,試驗的振幅值和持續時間按3.1和3.2規定。
c。耐久試驗時,試驗樣品一般應處于工作狀態,特殊情況由有關標準規定試驗期間應進行性能檢測,檢測內容由有關標準規定。
標準規定了振動試驗的測試設備、試驗方法、試驗條件和評價方法。其中,測試設備包括振動試驗機、振動臺和傳感器等;試驗方法包括設置振動參數、試驗樣品的放置方法和振動方式等;試驗條件包括振動頻率、振幅和持續時間等;評價方法包括試驗前后的外觀檢查和功能檢測等。
總之,《HY/T 016.11-1992 海洋儀器基本環境試驗方法 試驗Fc:振動試驗》標準為海洋儀器的抗振性能提供了一種標準化和規范化的測試方法,以保證其在實際使用過程中的可靠性和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