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J/T 11610-2016 是一項用于電子電氣產品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醛酮類化合物釋放速率檢測的標準。該標準規定了采用靜態頭空氣相色譜法對電子電氣產品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醛酮類化合物的釋放速率進行檢測的方法。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子電氣產品(EEP)在釋放測試箱(ETC)中正常運行時揮發性有機物和醛酮類化合物釋放速率的檢測方法。
本標準包括被測樣品前處理,受控釋放測試箱中的采樣,貯存和分析,結果計算和釋放速率報告。
本標準包含了使用消耗品的設備人(如打印機)和不使用消耗品的設備(如監視器和個人電腦)的化學物質釋放速率的具體測試方法。附錄4規定了使用消耗品(如紙賬)的被測設備(EUT)在運行狀態下的黑白和彩色兩種打印模式。
二、試驗設備:
VOC釋放量測試箱(點擊查看)
三、操作步驟(部分):
被測設備應當從正常生產的批次中選擇或是這些批次中有代表性的原型產品。使用RAL-UZ122方法測定時,被測設備應在原包裝狀態下,存放在空調房[(23±2)℃和相對濕度(50±5)%RH]中,使用RAL-UZ122方法檢測時,應在收到被測設備后10個工作日內進行測試。
為了確保在一定的時間內檢測最低的釋放量,應選擇具有第7章中所規定性能的釋放測試箱,其裝載率在1:4~1:100的范圍內。
首先應清空釋放測試箱,其內壁應按照ISO 16000-9的標準進行清洗。
釋放測試箱清洗完后,應測定并記錄空載釋放測試箱中的待測物的Cbg值。
包裝材料非常有可能會影響測量結果,包裝材料本身可能會釋放VOC,但并不能代表是被測設備正常使用時所釋放的。因此,將被測設備在準備前應先拿掉貨運包裝和所有保護包裝材料,如墊片、薄膜包裝和其他運輸/包裝所用的物件。
該標準適用于各種電子電氣產品,如家用電器、電腦、通訊設備、辦公設備等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醛酮類化合物的檢測。此標準可用于評估電子電氣產品中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醛酮類化合物的釋放速率,以評估其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