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74-2017是中國的國家標準,具體名稱為《臺式噴墨打印機通用規范》。
該標準規定了臺式噴墨打印機的分類、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等方面的內容,以確保臺式噴墨打印機的性能和可靠性。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臺式噴墨打印機的要求、試驗方法、質量評定程序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臺式噴墨打印機(以下簡稱:產品)的設計和制造。
本標準是制定產品標準的依據。其他類型的噴墨打印機可參照本標準。
二、試驗項目:
濕熱試驗、高低溫試驗、振動試驗、沖擊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包裝跌落試驗機、振動試驗機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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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方法(部分):
振動試驗:
1. 按GB/T 2423.10“試驗Fc”的規定進行。受試樣品按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動臺上,進行初始檢測。受試樣品在不工作狀態下,按表5的規定值,分別對三個互相垂直軸線方向進行振動。
2. 初始振動響應檢查
試驗在給定頻率范圍內,在一個掃頻循環上完成。試驗過程中記錄危險頻率,一個試驗方向上最多不超過4個危險頻率。
3. 定頻耐久試驗
用初始振動響應檢查中記錄的危險頻率進行定頻試驗,如果兩種危險頻率同時存在,則不得只選其中一種。若在試驗規定頻率范圍內無明顯共振頻率或無影響性能的頻率,或危險頻率超過四個則不做定頻耐久試驗,僅做掃頻耐久試驗。
4. 掃頻耐久試驗
按表5規定的頻率范圍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作為一次循環,按表5規定的循環次數進行。已做過定頻耐久試驗的受試樣品不再做掃頻耐久試驗。
5. 最后振動響應檢查
此項試驗在不工作條件下進行,已做過定頻耐久試驗的受試樣品應做此項試驗。做過掃頻耐久試驗的受試樣品,可將最后一次掃頻試驗作為最后振動響應檢查。
本項試驗后須將記錄的共振頻率與初始振動響應檢查記錄的共振頻率相比較,若有明顯變化,應對受試樣品進行修整,重新進行該項試驗。這種修整應在該批所有產品上進行。
試驗結束后,進行最后檢測。
通過遵循GB/T 17974-2017標準,臺式噴墨打印機的制造商和用戶可以對其質量和性能進行評估和驗證,確保其符合規范要求,并能夠提供高質量的打印服務。該標準對于推動臺式噴墨打印機的標準化和質量提升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