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132-2021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振動電機通用規范" 是中國國家標準,標準的標題為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vibration motors used in portable electronic products".
該標準規定了便攜式電子產品用振動電機的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用于指導和規范便攜式電子產品中振動電機的設計、制造、安裝和使用,以確保其在產品中的性能穩定和可靠性。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便攜式電子產品用振動電機的型式和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質量保證期、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便攜式電子產品用微型振動電機(以下簡稱振動電機)。
二、試驗項目:
高低溫試驗、濕熱試驗、溫度變化試驗、振動試驗、跌落試驗、鹽霧試驗等。
三、試驗設備:
恒溫恒濕試驗箱、冷熱沖擊試驗箱、跌落試驗機、鹽霧試驗箱等。
四、文檔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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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試驗程序(部分):
溫度變化
除另有規定外,振動電機在規定的極限高溫條件下存放0.5 h,然后轉到最低溫度-40 ℃存放0.5 h,中間轉換時間不超過3 min,持續50個循環,試驗后至少恢復2h至常態。
恒定濕熱
振動電機應能在溫度為40 ℃±2℃,相對濕度為90%~95%的條件下工作,持續時間為12h或按產品專用技術條件的規定﹐試驗后,按表1中規定的內容進行測試,其結果應符合表1要求。
振動
除另有規定外,將振動電機放在單元包裝盒內,固定于振動臺上,頻率從10 Hz~150 Hz進行掃描振動,雙振幅1.5 mm的振動,每次掃描時間為2 min,在x、y 和z(其中一個方向為振動電機的軸向)三個正交軸方向各振動2 h。
當有要求時,振動電機按使用時的固定方式固定,并固定于振動試驗臺上,振動臺設置為正弦振動,頻率從10 Hz~150 Hz,加速度目標峰值50 m/s2,每個正交軸方向(x、y、z)各2 h,共計6 h。
通過遵循GB/T 40132-2021標準,制造商可以生產符合要求的振動電機,確保其在便攜式電子產品中的性能穩定和可靠性,提高產品的質量和競爭力。同時,該標準也為便攜式電子產品的設計和生產提供了技術依據,為用戶選擇合適的電子產品提供參考。